“愛人民”是愛國主義教育的基本內容之一,在政府文件和教科書中,“人民”的概念被普遍等同于廣大老百姓,其具體含義缺乏明確的解釋。這個基本概念的含混,對于認識、理解并踐行愛國主義是有消極影響的。與此相關的“為什么要愛人民”以及“如何去愛人民”都是愛國主義教育中應該講清楚的問題,宏觀抽象、泛泛而談的“愛人民”顯得空洞而沒有說服力,所以愛國主義教育中的“愛人民”不能停留在感性認知上,而應當突出理性基礎,思想政治工作者應與時俱進,不斷充實完善和挖掘“愛人民”的深層內涵,常講常新,把對“愛人民”的認識同現實生活結合起來,真正實現愛國主義教育的實效性。
一、“人民”的內涵解析
在史籍《周禮·官記·大司徒》中有“人民”的最早記載,“掌建邦之生地之圖,輿其人民之數”,這里的“人民”指的是平民、庶民、百姓。在不同國家、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這個概念有不同的內容。古希臘、古羅馬時期,“人民”的概念出現在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他們認為“人民”并不包括人數眾多的奴隸,而是專指奴隸主和自由民。近代以來,“人民”這一概念被廣泛使用,泛指社會的全體成員,也常常與公民、國民等詞混用。馬克思認為“人民”的主體是廣大勞動群眾,“人民”應當屬于歷史的、政治的范疇。把馬克思主義作為指導思想的中國共產黨認同這個解釋,但在不同歷史時期,對“人民”的解讀又有所不同: 戰爭期間“人民”是政治概念,是一定社會的政治關系的反映,且具有一定的歷史內容和階級內容,是與“敵人”相對應的概念。毛澤東于1942年《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此有明確的論述:“最廣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農民,士兵和城市小資產階級,所以我們的文藝第一是為工人的,這是領導革命的階級。第二是為農民的,他們是革命中最廣大最堅決的同盟軍。第三是為武裝起來了的工人,人民即八路軍、新四軍和其他人民武裝隊伍的,這是革命戰爭的主力。第四是為城市小資產階級勞動群眾和知識分子的,他們也是革命的同盟者,他們是能夠和我們長期合作的。這四種人,就是中華民族的最大部分,就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盵1]這段講話體現了毛澤東對“人民”的理解: 即圍繞“革命”這個中心任務,把社會階層劃分為“領導革命的階級”“革命的同盟軍”“革命的主力”“革命的同盟者”四個部分,用“人民”這個響亮的稱謂來喚醒并激勵廣大民眾投身到無產階級革命之中,并且取得了輝煌的業績和巨大的成功。根據形勢需要,“人民”的范疇被不斷理析,1957年,毛澤東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一文中指出:“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于人民; 解放戰爭時期,一切反對帝國主義、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都屬于人民”.可見,相對于延安時期“人民”的民族主義的定義,在內戰時期和建國初期,是經濟地位的定義,而在其后所使用的主要是意識形態的定義,即“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于人民的范圍; 一切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社會勢力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敵人”.[2]由于不斷變化的詞義,“人民”不再單純是馬克思所言的廣大物質資料的生產者,而成為政治力量劃分的標準和斗爭工具。
當今時代社會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社會的主要矛盾不再是敵我矛盾,沒有了革命的中心任務,“人民”一詞所體現出的政治性、階級性逐漸淡化,如果繼續把“人民”理解為飽含政治意味的概念、充滿階級性的革命話語,或者運用階級分析的方法來厘定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了。和平年代,在各種官方的文件和教材表述中,對青年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時候,依然用“緊緊和人民群眾站在一起”的話語就有些解釋不清,除了一些學生黨員,大部分青年學生是“人民群眾”的一分子,主語的不確定使得表述就存在邏輯上的錯誤。另外,“人民”是一個集體概念,是眾人集合體,個人是不能被稱呼為“人民”的。對于一個抽象的集體,個體如何產生愛的真切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