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中國行政組織文化建設困境探析
【第一章】我國行政組織文化影響因素研究緒論
【第二章】組織文化及行政組織文化的理論闡釋
【第三章】行政組織文化構建的影響因素及相關問題
【4.1 4.2】以人為本,培育科學發展的管理理念
【4.3 4.4】優化服務,完善執政為民的行為文化
【結語/參考文獻】行政組織文化創建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四章 當代我國行政組織文化建設的對策
十六大報告指出"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1].
具體到政府組織文化建設,就是要形成健康向上、和諧的文化氛圍,形成"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文化理念。能夠很好地調動政府組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政府組織工作效率。政府組織文化形成于政府組織的成長與發展的長期實踐活動中,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隨著政府組織的變革而不斷完善。
4.1 以人為本,培育科學發展的管理理念
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首先是轉變管理理念,在行政組織文化中培育現代行政的管理理念,是建構政府新型管理體制的基礎,是政府執政能力發揮的前提?,F代政府領導的管理新概念,其精髓在于與時俱進,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上。政府通過愿景目標型態,人本管理和和諧管理,促其三要素的整合從而提升政府領導的運籌力、凝聚力、和諧力。
4.1.1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構宏觀管理的目標導向。
我國"十一五"規劃最鮮明的一個特點是強調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其要義有兩方面內容:(l)堅持以人為本。(2)全面、協調與可持續發展。深刻認識科學發展觀,必須抓住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塑造以人為本,面向公民的公共服務文化,認清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各種關系,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提升政府根本的執政理念,通過重視人本問題,解決民生問題,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的群眾利益,最終造福人民,富裕人民。另外,科學發展觀還作用于政府的宏觀管理方略,在目標上起著文化導向作用,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持續發展是我國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政府擔負其戰略實施任務,影響著政府治國理政、宏觀調控的具體行為。
4.1.2 以核心價值體系為軸心,形成高度凝聚的思想道德基礎。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即:"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構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其基本要義在于堅定信念,熱愛祖國,服務人民,奉獻社會,促進和諧,使全黨全國人民在振興民族復興上的共同基礎,是黨和人民政府思想道德建設上的行動指南,它決定了社會主義發展模式、制度體系和目標任務,為我國政府在抓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提供了思想道德建設性任務,是以人為本改善"軟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政府擔負著行政"軟環境"建設的任務,在構建公共服務型法治政府的過程中,按照核心價值體系,需加強以下"軟件工程"建設:(l)以共同的思想基礎奠定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美國學者亨廷頓認為:"缺乏主導價值取向是精神沙漠化的國家"[1].那么,缺乏主導價值取向的組織就是思想渙散、無戰斗力的散沙。核心價值體系是公共組織的精神所在,政府領導的執政能力通過核心價值體系筑起的精神長城產生巨大的感召力、回應力;(2)以共同的思想基礎培育組織成員良好的行政職業道德。長期以來行政機關存在著信仰模糊、目標淡化、價值取向迷失,甚至有的崇尚拜權主義和拜金主義,喪失了最起碼的行政職業道德,給社會組織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以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熏陶每個行政人員,培養其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特別是領導者的政治品質,是醫治行政精神空虛的一劑良藥。良好的領導風范和行政職業道德是產生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力的重要前提;(3)以共同的思想基礎釀造文明行政的風氣。國家工作人員行使國家執政權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一級政府的整體形象,可是不文明行政的現象時有發生,如不依法行政、暴力行政、違規收費,在行政中搞權錢現象,造成了不良的行政后果。長此以往,此風不止政府何以暢通?[2].為此,以核心價值體系樹立文明行政的風氣至關重要,通過文明行政切實轉變行政行為作風,把文明行政的重點放在為社會及其人民群眾的服務上,領導者的"官風"也就缺少了市場。
4.1.3 以公平正義為原則,展現時代的人本執政主題。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在科學發展觀總的指導下進一步確定社會和人的可持續發展向更高層次邁進的一個質躍目標,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觀產物,是實現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內在需要。
共建和諧社會中,政府主要維護和引導經濟和社會的協同發展,經濟發展的速度與效率的均衡協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物質文明與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有機結合,依法執政與社會有序管理的同步治理等。其中最核心和現實的任務就是從廣大人民的利益出發盡職、盡心地解決民生問題與社會公平,展現時代的人本執政主題。
著力解決民生問題。第一是解決民生之本的就業問題。2008 年待就業人員將增至2400 萬人,就業需求僅 1200 萬人,就業壓力相當嚴重,由此,政府必須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統籌城鄉就業的管理機制,把就業指標納入政府政績考核范圍,就最大可能解決就業矛盾。第二,加強民生之基的助教工作,包括九年制義務教育,貧困大學生的支助以及大力發展高職教育等措施。第三,進一步完善民生之需的社會保障機制,包括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完善社會保障的長效機制,著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第四,大力解決維系人民生命與健康的安全生產與食品監管等問題。健全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的監管機制,落實社會綜合治理措施,嚴格整治、嚴格監管、嚴格查處,深入推進平安建設,確保社會穩定。
著力解決社會公平問題。第一是維護分配公正,必須不斷完善市場的效率分配、政府的公正分配、民間的道德分配;消滅犯罪的灰色分配,利用財政、稅收、福利等杠桿進行科學調控,擴大中層收入群體,減少貧困和低收入群體。第二是維護競爭公正。市場秩序混亂的問題依然嚴重,必須按照市場游戲規則改善法制環境,加強有序管理,維護各利益主體的平等競爭,打擊顯失公平競爭的各類違法行為。第三是維護權利公正。
認識解決教育權利不平等,社會保障權利不平等,就業機會不平等、城鄉發展不平等等問題,采取政策傾斜措施,助扶弱勢群體,維護權利公正。第四是維護執法公正。著力解決執法司法過程中的人權保障觀念單薄的問題,嚴格執法必須公正執法,反對各種愚民、欺民、擾民、治民、刮民行為,確保公民正當的、合法的權利能夠自由平等的享受。
4.2 依制辦事,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文化
2004 年早春,國務院的一份文件引起世人矚目,《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向世界宣告:10 年建設法治政府。國務院法制辦對"法治政府"的定義是:法治政府,不僅要求人民守法,更要求自己帶頭守法[1].距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已經有了十年了,在這十年里,隨著政府和人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升,法治快馬加鞭,法律制度得到了進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政府應依制辦事,不斷加強和完善建章立制建設,確保制度監督及有效實施。
4.2.1 牢固樹立責任和法制意識。
2006 年 10 月,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從"法制"位居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之首,我們可以看出法制意識己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第一要素深入人心。
所謂法治政府是相對于"人治政府"而言,從形式上看法治政府是法律政府,是崇尚法律的政府,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從實質意義而言,法治政府就是控權政府,是法律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必須通過責任意識約束其權力,設計良善制度。而加強制度建設,關鍵是對權力制度進行良善設計,核心是加強權力制度的建設[1].在設計良善制度之前,政府官員應該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念和責任意識,即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行政組織人員必須嚴格按制度辦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形成這樣的權力觀念,即責任是它的第一重要品質,權力是有責任的權力。行政組織工作人員作為國家權力的行使者就社會的領導者,作為社會命令的執行者就是公眾的服務者,他們的主要任務就執行行政法規制度,維護公民的財產不受侵犯,維護公民的自由和權益,保證社會有序運轉。
政府機關只有培養嚴格守法、嚴格執法觀念,其權力本身才具有合法性,其行使權力的行為才是正當的。因此,行政機關的權限都應經過合理配置,權力只有受到限制才能保障權力的正當行使,而不受限制的權力必然導致腐??;行政機關應尊重并保障公民、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權利是人權的法制化,如果公民的權利受到來自政府的侵害后,應有權獲得政府的賠償,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形成法治秩序,才能更好的建設法治型政府。
4.2.2 加強和完善建章立制建設。
政府制度相對于政府人員個體來說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和監督機制,對政府組織的權力監督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制度來完成的,制度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和強制性,制度包括法規、條例、規則、規章和章程等。政府組織的制度包括對外行使功能的制度和政府組織內部自我管理的制度。我國政府部門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首先,規范行政立法行為。進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探索建立立法聽政制度。政府規章制度出臺前必須廣泛征求專家學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按照與國家法律、規章以及 WTO 規則相接軌的要求,完成政府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的階段性清理和修訂工作。
其次,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繼續推進審批方式改革,積極探索相對集中的行政審批權,提高審批效率。各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審批事項、審批程序、審批時限、責任部門和監督渠道必須在政府公報、政府網站以及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發布[1].
再次,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聽政制度,凡涉及到企業和市民收費項目的設立和收費標準的提高,都要認真聽取企業和市民的意見。完成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階段性清理工作,每半年在政府公報上公布一次調整和取消的收費項目內容。嚴厲查處亂收費行為,對違規收費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現令其全部清退亂收費款并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的行政責任。第四,推行行政處罰法定化。制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和實施細則。各級行使行政處罰權的部門,必須規范處罰程序,盡量明細和細化處罰尺度,有效控制行政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權。最后,全面推行"首長負責制".制定行政事務首長負責辦法,各級各部門必須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嚴格追究推誘、扯皮等行為責任。
在建章立制的同時實行公共服務競爭制度和社會承諾機制,提高政府行政人員素質和競爭觀念,尤其是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行政制度和行為規范是行政組織內部"硬性"和"軟性"的行為準則,是行政組織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并強化行政組織的群體價值觀。尤其是在行政組織文化建設初期,合理的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對與優良行政組織文化的形成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制定和提倡先進的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是行政組織文化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環。
4.2.3 確保行政制度有效實施。
在制度層面上,建立和完善行政規章制度固然重要,但制度形成和實施的環境氛圍同時也對制度的有效實施產生相應的影響。當前現代社會突出的環境問題是: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從長遠的制度形成和實施來看,必須理順好以上的環境關系,這就是必須通過政府領導來引導激勵一種和諧協調的人文環境,胡錦濤同志構想的"和諧社會"為我們確立了基本國策,這就是在制度層面上融思想觀念、思維方式、行為規范、社會風尚為一體的民主法治、科學協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是制度實施的社會環境。
保障制度實施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加快立法進程,確保實施的時效性。我國在某些領域還存在立法漏洞,特別是對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大量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立法上明顯滯后,其中包括最基本的行政組織法、機構編制法等關于政府自身的基礎性法律至今還不健全。新的問題層出不窮,因此要加快立法進程,保證制度的時效性;(2)對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認真清理,保證法規的實用性。對完全不適合時代要求的法律法規須廢止;對基本不適應的法律法規要重新制定對基本適應而局部不適應的應認真修訂;對法律法規中明顯相互"打架"的要進行歸并,對繁文緝節的法律法規進行簡化,使我國行政法體制能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適應加入 WTO 后更加開放的國際環境的需要;(3)要堅決克服行政立法和實施過程中的部門化、地方化傾向,嚴保法律規章實施的規范性。由于我國行政立法主體眾多,而各個立法主體又往往從部門和地方利益出發,制定了許多強化部門、本地方權力,為本部門、本地方謀取權力和利益的法律法規。在當前完善行政立法的過程中,必須堅決克服立法過程中的部門化、地方化傾向,規范實施行政法律和規章制度,保證行政法律體系的自身健康[1];(4)在實施行政法律法規的時候要加強行政主體的責任意識,保證行政法律有秩序、有條理實施。只有建立健全法律體系才能保證執政主體行為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才能實現行政機構設置的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