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語用化與語法化紛爭之管見
提要:語用化概念自問世至今與語法化的爭端就一直不絕于耳。二者究竟關系何如,學者們莫衷一是。本文從梳理相關紛爭入手,以sort of和I think的演變為例,借助Ariel的編碼和語用推理原則,依循語法和語用的區別,重新審視此爭端,條分縷析,進而闡明語用化與語法化有本質區別,但二者在語言演化過程中處于互補交融的狀態。
關鍵詞:語用化、語法化、編碼和語用推理
1.引言
上世紀九十年代隨著語用標記語研究的不斷深入,語用化概念應運而生。有趣的是,語用化概念誕生伊始便與語法化紛爭四起。西方學者就語用標記語的演變成型應歸咎語用化還是語法化爭論不休。本文擬簡要梳理語用化與語法化紛爭,以英語中sort of和I think等語用標記語的演變為例,借助Ariel(2010)的相關論述,闡明語用化與語法化有本質區別,但二者在語言演化過程中處于互補交融的狀態。
2.語用化與語法化紛爭
語用化與語法化的爭端主要聚焦在究竟是語用化還是語法化促成語用標記語的演變,以及是否應將語用化歸入語法化亞范疇等問題上。前者主張語法化是句子內部語法標記功能演變的過程,而語用化則專注語篇結構機制的解讀,是句段或詞匯形式在特定語境中為獲得元交際及話語互動意義而改變命題意義的過程;后者認為語用化與語法化均源起于語用推理并共有主觀性特征,因此否定語用化的存在。
語用化最早由Erman & Kotsinas(1993)在論及語用標記語ba和you know時提出,他們堅稱一個詞匯或語法結構不經由語法化照樣可以演化為語用標記語,且演化后的語用標記語轄域會從先前的句子層面躍升至話語層面,發揮非句子層面上的篇章語用功能。Aijmer(1997)將之擴展到thank you,I think等具有情感表達、語篇組織功能的會話常規用語,并從句法、語義、韻律特征及語用功能等角度進一步論證指出經由語用化的推動主謂結構I think才演變成具有語用功能、表達言者對話語語境態度的話語小品詞。至此,語用化理論框架逐漸成形。不幸的是,語用化研究初露端倪便遭遇阻力。與Erman & Kotsinas(1993)針鋒相對,Traugott(1995)否認語用化的存在,指出I think,I say等語用標記語具有類似狀語的語法特征,其演變過程無異于時、體、語氣等語法范疇,同樣具備去范疇化、語音消蝕和語用增強等典型的語法化特征,因此,所謂的語用化只是語法化末端的延展。Brinton(1996)通過對古英語和中古英語的考察,明確指出語用標記語的演化是語法化的結果,而所謂語用化實則對應Traugott語法化進程的最后一步。Traugott & Brinton對語法化的延展性解釋也不乏支持者。
駁斥這種語法化并兼語用化觀點的學者也大有人在(Aijmer 2002; Bücker2008)。他們認為語法化以語法標記的產生為目標,語法功能并不能等同于語用功能,而語用標記語以語用功能為導向,不能歸屬于語法范疇。英、德、日、意等不同語言中語用標記語的歷時發展與經典的語法化實例并不吻合,且句法獨立性和可刪除性等特點才是語用標記語的典型特征。語用標記語的句法獨立性是指語用標記語既無法納入傳統句法范疇,也不受傳統句法規則約束;其在語句里出現的位置非常靈活,可出現在句首,句中或句末;它可被視為話語的一部分,但不是表達完整命題意義的句子的有機組成;加之其自身不表達命題意義,不影響整句的命題信息,所以,它也具有可刪除的特性。由此可見,語用標記語不符合語法化的特征,不應是語法化的結果,語用化才是研究語用標記語如何產生的正解。
事實上,即使語法化的擁躉者也承認語法化經典維度在語用標記語的轄域延伸、元語篇語用功能獲得和句法獨立性等特征上都存在解釋力不足的問題(Heine 2013),尤其是語法化的聚合化、強制性、轄域壓縮、成分合并以及句法位置固定等特性均有悖于語用標記語的句法獨立,位置靈活等特征,以至于Briton(1996)也承認語用標記語經歷過一些語法化不具有的變化,語法化與語用標記語間的關系是一個值得探討的開放性問題,因為從語法意義獲得和結構聚合的角度看,語用標記語并不是完全意義上語法化的結果,其演化也沒有涉及語法功能和范疇。Wischer(2000)則將語法范疇擴大,豐富狹義語法化研究的內涵,提議區分兩種語法化子類型以兼容語用化。子類型一為命題層面的語法化,即傳統意義的語法化;子類型二為語篇話語層面的語法化,即話語標記語的語法化。這兩類語法化呈互補關系。
回顧前人研究,Diewald(2008)在承認語用化自身特性的前提下,再一次嘗試將語用化歸入語法化的麾下。他認為德語中諸如aber,eben等情態小品詞作為文本銜接元素和話語構建元素的中間域,兼具篇章功能和話語關系銜接功能,對解決語用化和語法化紛爭很具啟發性。他提出聚合化,強制性以及關系意義等三項語用化參數,并藉此把語用化認定為話語功能的語法化。這一嘗試又掀起語法化與語用化的新一輪爭辯。Marcus(2012)從分析英語口語中的分裂句入手,佐證Diewald的話語功能語法化論述。Birzer(2012)則通過對俄語話語構建元素DSE的分析,指出Diewald參數理論尚存不足,有待進一步完善。隨后學者們開始更多地轉向語言演變動因和機制探索,以求從根本上區分語用化與語法化。Arroyo(2011)通過對西班牙卡斯特里翁語言社區中muybien的多層次、多樣化語用功能演變機制的分析,指出我們不能把語用化簡單地等同于話語功能語法化。Beeching(2012)則通過法語和英語中的兩組同源詞“假朋友”effectivement和effectively以及finalement和finally的對比研究,揭示語用化何以獨立于語法化。Molina(2011)試圖通過對英語sorry一詞演變路徑的分析,來證實語用化的客觀存在。語用化與語法化間的紛爭歷時二十多年,至今仍舊僵持不下,而語用化和語法化高度相似的語言演變原則和演變共性更是讓二者雌雄難辨。語用化也遵守語法化的擇一、層次、歧化、更新等演變原則,而相關學者提出的頻率、語音縮略、臨近共現等語用化特征實際也為語法化所兼有。我們認為,過往學者未能從語法和語用的區別入手判別演化形成的語用標記語,才是觸發語法化和語用化紛爭的真正緣由。如何定義、區分語法和語用將是理清這場爭端的根本。循此視角,我們下文擬以sort of的演變為主例,輔以I think的相關事實,依據Ariel(2010)的編碼和語用推理原則,嘗試為語用化與語法化紛爭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