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尚書》文體研究綜述
摘要:《尚書》是先秦典籍中文體較為集中且對后世文體影響深遠的一部上古文獻。以往關于《尚書》文體的研究成就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對《尚書》文體進行分類及其篇章的歸屬; 為《尚書》文體各體釋名;研究《尚書》文體對后世文體的影響。近年來,學界將《尚書》文體研究提升到了文化的層面上來考量和闡釋,這開創了《尚書》文體研究的新途徑和新局面。
關鍵詞:《尚書》; 文體; 綜述
《尚書》是先秦典籍中文體較為集中且對后世文體影響深遠的一部上古文獻。近些年來,隨著文體學研究的興起,《尚書》文體也逐漸引起了學界的關注和探究。為了解有關《尚書》文體研究方面的進展與動態,現就《尚書》文體相關的研究擬作一概要性的縱向回顧。
縱觀以往關于《尚書》文體研究的成就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對《尚書》文體進行分類及其篇章的歸屬; 二是為《尚書》文體各體釋名; 三是研究《尚書》文體對后世文體的影響。
一、《尚書》文體的分類
關于《尚書》文體分類及其篇章歸屬的討論,古今人言言殊。根據學者們分類的依據,大約可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以《尚書》篇名進行劃分的。這種分類方法最為古今人認可,也是最具有文體學意義上的劃分方法。偽孔安國《尚書序》云:“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盵1]10是據百篇《書序》將《尚書》篇章分為六體。這是根據篇名之末字,凡有反復出現的,即定為一體。如“典”有《堯典》《舜典》;“謨”有《大禹謨》《皋陶謨》;“訓”有《伊訓》《高宗之訓》;“誥”有《湯誥》《大誥》等;“誓”有《甘誓》《湯誓》等;“命”有《微子之命》《文侯之命》等。這種方法便當易行,故古今人多采之。
但是《尚書序》提出“六體”之后,并沒有給出《尚書》“六體”的具體篇名和篇數,唐陸德明在此基礎上,亦據百篇《書序》和偽古文《尚書》篇章,為“六體”分別指出了篇數:
典,凡十五篇,正典二,攝十三,十一篇亡; 謨,凡三篇,正二,攝一; 訓,凡十六篇,正二,一篇亡,攝十四,三篇亡; 誥,凡三十八篇,正八,攝三十,十八篇亡; 誓,凡十篇,正八,攝二,一篇亡; 命,凡十八篇,正十二,三篇亡,攝六,四篇亡。[2]
陸氏雖然為各體指出了篇數,但也未說明各體的具體篇名,并且將各體又區分為正、攝二體。何謂“正”、“攝”,也未作任何交代。
宋熊朋來《經說》卷二則對陸氏所謂的“正”、“攝”作出了解釋:
典、謨、訓、誥、誓、命,凡百篇,注者有正與攝之分,正者,有其義而正有其名; 攝者,無其名而附其義①。
按熊氏之說,“正”當指正體,“攝”當指變體。并且熊氏據百篇《書序》和偽古文《尚書》篇章給出了各體正、攝的篇名:
典,十五篇,正者二,《堯典》、《舜典》; 攝者十三,《禹貢》、《洪范》、《汩作》、《九共》九篇、《槁飫》。謨,三篇,正者二,《大禹謨》、《皋陶謨》; 攝者一,《益稷》。訓,十 六 篇,正者二,《伊訓》、《高 宗 之訓》; 攝者十四,《五子之歌》、《太甲》三篇、《咸有一德》、《高宗肜日》、《旅獒》、《無逸》、《周官》、《呂刑》、《典寶》、《明居》、《徂后》、《沃丁》。誥,三十八篇,正者八,《仲虺之誥》、《湯誥》、《大誥》、《康誥》、《酒誥》、《召誥》、《洛誥》、《康王之誥》; 攝者三十,《盤庚》三篇、《西伯戡黎》、《微子》、《武成》、《金縢》、《梓材》、《多士》、《多方》、《君奭》、《立政》、《帝告》、《厘沃》、《汝鳩》、《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分器》、《將蒲姑》。誓,十篇,正者八,《甘誓》、《湯誓》、《泰誓》三篇、《牧誓》、《費誓》、《秦誓》; 攝者二,《胤征》、《湯征》。命,十八篇,正者十二,《說命》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顧命》、《畢命》、《冏命》、《文侯之命》、《肆命》、《旅巢命》、《賄肅慎之命》; 攝者六,《君陳》、《君牙》、《歸禾》、《嘉禾》、《成王政》、《亳姑》。①
熊氏也是根據篇名末字來確認正、攝之體的,凡篇名中有“六體”之字的,即為正體,無則為攝體。以上論述的是《尚書》“六體”的分類和篇章歸屬的情形。
唐孔穎達亦據篇名之末字,將偽古文《尚書》五十八篇分為典、謨、貢、歌、誓、誥、訓、命、征、范十體,并將各篇歸入其類,他說:
檢其此體,為例有十。一曰典,二曰謨,三曰貢,四曰歌,五曰誓,六曰誥,七曰訓,八曰命,九曰征,十曰范?!秷虻洹?、《舜典》二篇,典也?!洞笥碇儭?、《皋陶謨》二篇,謨也?!队碡暋芬黄?,貢也?!段遄又琛芬黄?,歌也?!陡适摹?、《泰誓》三篇、《湯誓》、《牧誓》、《費誓》、《秦誓》八篇,誓也?!吨衮持a》、《湯誥》、《大誥》、《康誥》、《酒誥》、《召誥》、《洛誥》、《康王之誥》八篇,誥也?!兑劣枴芬黄?,訓也?!墩f命》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顧命》、《畢命》、《冏命》、《文侯之命》九篇,命也?!敦氛鳌芬黄?,征也?!逗榉丁芬黄?,范也。此各隨事而言?!兑骛ⅰ芬嘀円?,因其人稱言以別之。其《太甲》、《咸有一德》,伊尹訓道王,亦訓之類?!侗P庚》亦誥也,故王肅云:“不言誥,何也? 取其徙而立功,非但錄其誥?!薄陡咦陔廊铡放c訓序連文,亦訓辭可知也?!段鞑琛吩?,“祖伊恐,奔告于受”,亦誥也?!段涑伞吩?,“識其政事”,亦誥也?!堵瞄帷方渫?,亦訓也?!督鹂g》自為一體,祝亦誥辭也?!惰鞑摹?、《酒誥》分出,亦誥也?!抖嗍俊芬酝趺a,自然誥也?!稛o逸》戒王,亦訓也?!毒龏]》周公誥召公,亦誥也?!抖喾健?、《周官》上誥于下,亦誥也?!毒悺?、《君牙》與《畢命》之類,亦命也?!秴涡獭逢愋谈嫱?,亦誥也?!稌菲?之 名,因 事 而 立,既 無 體 例,隨 便為文。[1]19 - 20
但《微子》和《立政》兩篇未曾歸類,或許是遺漏,或許此兩篇確實難以納入他的“十體”體系之內。如果是后者,可見他的分類方法,就不是很完善了。況且“貢”、“歌”、“征”、“范”四體,各以一篇來立類,力度顯然不夠?!渡袝肥w之名,除“謨”、“貢”、“征”之外,其他均見諸先秦典籍所引。[3]11 - 32可見,《尚書》篇名在先秦時期就基本上確定下來了。
此外,在六體的基礎上,將《尚書》文體合并成三體、四體的。如宋真德秀說:“學者欲知王言之體,當以《書》之誥、誓、命為祖而參之?!笔菍ⅰ渡袝菲路譃檎a、誓、命三體,并分別舉出篇名,“一曰誥,以之播告四方,《湯誥》、《盤庚》、《大誥》、《多士》、《多方》、《康王之誥》是也; 二曰誓,以之行師誓眾,《甘誓》、《泰誓》、《牧誓》、《費誓》、《秦誓》是也; 三曰命,以之封國命官,《微子》、《蔡仲》、《君陳》、《畢命》、《君牙》、《冏命》、《呂刑》、《文侯之命》是也”②。
錢宗武《尚書入門》將《尚書》篇章分為典、誥、誓、命四體,并把五十八篇歸屬四體,“典”有九篇:《堯典》《舜典》《禹貢》《洪范》《立政》《周官》《顧命》《康王之誥》《呂刑》;“誥”有三十篇:《大禹謨》《皋陶謨》《益稷》《五子之歌》《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 上中下》《咸有一德》《盤庚: 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武成》《旅獒》《金縢》《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誓”有九篇:《甘誓》《胤征》《湯誓》《泰誓: 上中下》《牧誓》《費誓》《秦誓》;“命”有十篇:《說命: 上中下》《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陳》《畢命》《君牙》《冋命》《文侯之命》。錢氏也認識到了這種分類和篇章歸屬的牽強,認為四體之間的界限并不是十分明顯[4],所以,在此之前所著的《今古文尚書全譯》雖也分為典、訓誥、誓、命四體,但是將訓、誥視為一類了,且并沒有將五十八篇強行納入四體之中[5]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