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國內P2P網絡借貸風險控制問題探究
【第一章 第二章】P2P網絡借貸相關概述
【第三章】P2P行業發展現狀
【4.1】國外P2P網絡借貸模式分析
【4.2 4.3】國內P2P網貸模式分析
【第五章】P2P網絡借貸的風險分析
【第六章】P2P網貸平臺的監管與評價體系建設
【參考文獻】我國P2P網貸平臺的優化完善參考文獻
第六章 P2P 網貸平臺的監管與評價體系建設 .
一、 P2P 行業監管的必要性 .
P2P 風險已成熱門話題。目前,我國這一行業尚無準入管理,這便致使該行業中充斥著劣質商家。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等問題,這些劣質商家離倒閉也不遠了。2014 年春節過后,平臺倒閉事件不斷出現,互聯網投資民眾遭受損失慘重,對該行業監管迫在眉睫。
第一,投資民眾存在非理性行為。借貸過程中,一般說來資金供給者投資的實際是以資金需求者個人信用為基礎的理財產品??v使平臺的風控團隊能準確評估資金需求者風險水平,并通過監督資金去向來降低違約風險,對互聯網投資者來說信用貸款的風險仍處于一個較高的水平。而個人投資者往往不能理性評估一旦出現違約行為自身將能不能夠承擔損失。
第二,市場存在片面的風險承擔行為。成熟互聯網借貸市場中,出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一個完善的社會存款保險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國缺乏這方面的保障。而我國金融機構抱著政府總會接收呆賬壞賬的想法,在資金的再投資中往往忽視投資項目的風險。這便出現了“剛性兌付”現象,即政府代替劣質平臺補償受損投資者?!皠傂詢陡丁钡膶嵸|是一種片面的風險承擔行為。
第三,投資者的良莠不齊使的違約行為事后處理更艱難。對投資者的準入無監管是目前我國網絡借貸的一大特征,同時也是一大缺陷。當資金投入者一旦遇到自身無法承受的本金損失,極容易做出過激行為。
第四,部分借貸過程存在欺詐行為。一般說來,網絡借貸機構是作為中介存在,資金投入者對資金的所有使用情況的了解全部來自借貸機構。而在實際業務中,網絡平臺幾乎只是向資金投入者提供一個籠統的投資項目收益率,而對投資項目的其他信息卻不做披露。
綜上所述,P2P 模式在發展中已經暴露出很多問題,相關方面的政府監管制度急需完善。
二、 P2P 監管的監管建議 .
筆者認為,P2P模式的本質是一種金融形式創新,該模式的良好發展一定能夠對我國經濟升級產生積極的作用。對該模式要采取鼓勵其良好發展的政策,在對該模式的監督上要考慮著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筆者主要在兩方面提出建議。
(一) 加強保護投資者權益。
P2P 平臺上的借款人和投資人都是享受P2P網貸平臺金融信息服務的金融消費者,理應納入金融消費者的范疇,受到保護。針對上文中的問題,可著重在投資項目信息披露以及隱私保護上下功夫。
保護金融消費者首先要從加強投資項目信息披露做起。P2P 資金借貸模式長久科學發展的基石是擁有一大批優質的客戶群,優質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者與高素質的投資人群都是不可缺少的。對高素質的資金投資者來說,決定是否投資融資項目考慮的主要是項目的安全性及收益性。對融資項目風險的衡量主要來源于平臺披露的信息。為保證資金貸出者的知情權,平臺需向投資者披露交易程序、交易資金去向、融資項目風險狀況等信息。網絡資金需求者做出決定還需要考慮融資者的個人信譽情況,平臺在信息披露上還需在這塊兒下功夫。在交易完成后,平臺還需持續關注項目投資進度及現金流,之后再向投資者披露這些信息。
P2P 網貸平臺最基本的源泉就是擁有良好的借款人群及投資人群,為了保護投資人與借款人權利及收益,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對相關核心問題進行信息的強制性披露。對投資人與借款人披露的相關信息也不盡相同,除了共同披露的借貸流程、資金出入路徑、資金管理、信息儲存、安全保障以及收費狀況等,還應向投資人披露借款人的借款信息、還貸能力、信用評估等級等信息。
(二) 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
近年來,我國 P2P 網貸發展規模越來愈大,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擾亂金融市場規則的風險,比如非法集資、洗錢從事金融活動等。為了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相關部分應當制定監管法規,完善監管程序,制定強制性監管要求,做好市場準入標準以及相應退市機制,同時還應當針對監管對象做出相應的重大事項、報告及報表的定期報道。P2P 網貸主要是關于金融信貸方面的業務,在其業務的注冊資金驗證、信息安全級別、身份驗證及從業人員素質等過程中,都可以對其準入門檻進行當相應約束。
相對銀行方面的市場準入門檻,P2P 網貸準入門檻有所不同,但從根本上說,都可以降低潛在的金融風險的沖擊。當前,P2P 網貸非法集資方面主要是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搞資金池、存在 P2P 網貸中信息交流不足所存在信息不全,信息虛假,偽造,甚至資金的惡意挪用、P2P 網貸經營者發布虛假融資信息,套取現金等三個方面,這些方面都需提前預防,作出相應的策略。同時,在不法分子通過 P2P 網貸進行洗錢,應當完善并嚴格實施方洗錢措施,中國銀行征信系統應當對不法分子的違法活動記錄在案,為不法分子的下次作案制定措施。在 P2P 網貸監管政策方面,應當制定簡潔、實用的相關規定,而不是在規定上的復雜化,同時強化 P2P 網貸行業自律行為,鼓勵守法經營。
三、 建立 P2P 網貸平臺評價體系的意義、目標、原則和面臨的問題 .
(一) 建立 P2P 網貸平臺評價體系的意義 .
首先,建立健全 P2P 網貸評價體系百利而無一害,最重要的就是有利于投資者對自己所投資或者即將投資的 P2P 平臺的經營狀況和風險控制水平都有一個直觀全面的認識。系統分析平臺的風險控制能力和經營狀況意義是顯而易見的,它可以作為投資者選擇投資平臺和項目的重要參考指標,以達到增強對整個 P2P 行業的信心,進而增加投資收益,降低損失的作用。
其次,建立一個完善的網貸評價體系還能夠為監管部門提供可靠的數據依據。眼下對 P2P 平臺的監管存在不小的難度,主要體現在成本控制方面。網貸評價體系的評級結果可以給監管部門提供相對可靠的 P2P 經營數據,了解該平臺的風險狀況,可以提供給監管部門各種數據分析,提前防范金融風險。
最后,建立網貸評價體系還有利于引導 P2P 行業整體的規范運營,加強行業自律。
評級結果將不同 P2P 平臺進行優劣比較,將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局面的出現,最終促進我國 P2P 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 建立 P2P 網貸平臺評價體系的目標 .
平臺評價體系的核心是控制風險。針對我國特殊情況,該評價體系應能考慮業內模范平臺的業務和對相關法律的分析。同時在評價網貸平臺時能做做到現場檢查,獲取第一手的資料。對平臺的評價要能夠數量化,最好能搞建立一套指標體系。
(三) 建立 P2P 網貸平臺評價體系的原則 .
評級評價工作只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才能真正確保評價結果的全面、公正和客觀:
1.系統性原則。 評價工作應當從整體出發,涵蓋 P2P 業務的各個風險節點。
2.一致性原則。對各 P2P 平臺的評價的范圍、程序、方法和標準等原則上保持一致,確保評級過程的規范性及結果的公正、客觀和可比性。
3.獨立性原則。評價小組要與被評價平臺保持相對獨立,以保證對其進行獨立評價。
4.公正性原則。評價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平臺報送信息為基礎,以現場檢查和調研為輔,結合外部審計報告、以及從其他合法渠道獲取的事實材料,進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評價。
5.重要性原則。評價應在全面評價基礎上,關注風險高發環節,各項指標的權重要體現指標的重要程度。
6.及時性原則。對網貸平臺評價一定要能反映平臺最新的狀況。當平臺業務發生變化或者出現重要事項時,要對其重新評價并及時調整評價結果。
(四) 建立 P2P 網貸平臺評價體系面臨的問題 .
盡管在評級過程中我們努力秉持客觀、公正、全面的原則,但客觀上在評級過程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數據不完整 .
從數據征集過程來看,平臺報告的許多數據仍然空缺,盡管網貸平臺的評價小組與平臺本身之間進行了諸多溝通,但部分平臺對于一些核心數據仍是扭扭捏捏,一副“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態。其實究其原因,不外乎兩點:一是涉及一些商業機密,評級對象害怕信息外泄;二是評級對象的某些數據不太好看(特別是運營數據),因此有所保留。
2.數據真實性存疑 .
盡管評級小組要求評級對象在報告數據前簽訂承諾書,確保其所提交數據真實、準確,但仍有一些數據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在客觀實際操作中,有一些數據的不準確是統計上出現偏差導致的,還有一部分數據很難得到求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平臺故意夸大或縮小數據。
3.現場調研缺失 .
盡管評級小組在調研和評級過程中盡了最大努力對評級對象進行考察,以便掌握第一手數據和資料,但有一些客觀條件始終是難以逾越的,比如說時間的限制。這就導致了對部分平臺無法按時完成現場調研,鑒于此,評級結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所以在未來的監管評級中有三點是要我們格外注意的:一是對評級對象的數據進行交叉比對,互為驗證,以最大程度地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并不斷更新數據;二是在未來的評級實踐中,要結合實際操作經驗來不斷改進和完善評級流程;三是對評級對象的現場調研不能放松,要保證適當的穩定的頻率來長期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