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迅速發展特別是全球化影響日趨加深的今天,由于國家主權觀念和民族文化受到了巨大沖擊,以愛國主義為鮮明特征的國家倫理意識遭遇多重解構,其后果誠如樊浩先生所概括的,“國家的倫理聚合力和倫理認同感缺乏,國家認同中工具意識壓倒倫理意識;諸社會群體的倫理同一性和倫理矛盾的化解缺乏具有某種終極意義和神圣性的精神基礎;愛國主義精神的培育缺乏必要而充分的倫理供給”。因此,客觀剖析國家倫理意識的現實情況并重新定位愛國主義的倫理特質,成為全球化時代公民道德建設的迫切需求。
當前國家倫理意識出現盲點的生成因素曾有學者經過大量調查發現,國家倫理意識薄弱甚至淡出是普遍問題,這一結果令人不安。
當代愛國主義有名無實,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府的行政影響力取代了國家在民眾心目中的情感維系。馬基雅維利率先提出政治判斷不能總是從屬于倫理判斷,對統治者判斷的最重要依據是“巨大的權力和聲望”而非道德目標,最佳的政策選擇是既合乎道德準則又順應必然性的命令,在兩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非道德的手段。此后,政治的實用性和功利性推動了國家自身的發展,使國家的政治實體功能得到了充分發揮,至今仍舊有著巨大的影響力。而以執行國家權力、進行政治統治并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機關面目出現的政府更強化了人們對國家這一政治實體的印象。全球化時代,不少國家在其主權遭遇挑戰的同時往往會通過強化其政府職能的方式提升對內的調控與管理力度,這樣做的直接后果一方面遮蔽和影響了國家這一倫理實體的特點及諸多功能的發揮,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蘊藏于民眾內心深處的愛國情感因政府執政地位所產生的公信力的強弱發生著復雜的變化,進而失去了有益的培育平臺。
二是民族的獨特性與國家的普世價值之間矛盾的出現與激化,模糊了愛國主義的內在本質。
通常認為,“現代國家是具有最強社會內聚力的人類群體,是具有最無可爭辯的中心權威的人類群體,也是其成員資格界定得最清楚的人類群體”。但現代國家是由諸多民族構成的,沒有基于共同語言和共同傳統的民族感情,國家的統一與和諧就難以維系,因此,民族與國家的道德統一就顯得尤為重要。德國納粹分子打著所謂愛國主義的旗號,不僅要求恢復本民族“原有的地位”,而且要把“生存空間”作“無限的擴大”。一切非德意志人都被劃為各種不同等級的劣等人,甚至被認為不是人。希特勒認為:優等種族要維護自己的特性,必須不斷地從事爭斗和戰爭,讓戰火來實施“淘汰”和“培育”,“雖然殘酷,卻是現實”。
在這種“愛國主義”的感召下,德國強力開動戰爭機器進而引發的兩次世界大戰給各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在全球化發展的今天,民族的獨特性與國家的普世價值之間依舊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價值溝壑,全面研究并正確把握其內在的發展規律,將有助于減緩或消除一些危機或威脅的可能性,進一步弘揚國家倫理意識。
三是“全球化颶風”所形成的“地球村神話”與錯綜復雜現實世界的碰撞,使人們曾經憧憬的未來普世倫理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叭蚧且话央p刃劍:一方面,社會開放和對外交往的加強,促進了新技術的迅速運用和生產力的迅速發展,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不同國家和民族之間的相互溝通、學習、借鑒,為全人類的發展和進步提供了一個開放的相互交往和聯系的平臺;另一方面,全球化是基于西方文明既有的經濟、政治、制度、價值觀念的強勢地位的,因此,現實中的全球化并不是不同文明、不同民族和國家、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基于影響的同等重要性的一種簡單匯合,而是以西方文明為強勢主體的一種普世化?!?/p>
在這樣的全球化基礎上形成的“地球村”里,由于國家內聚力的衰減,它無力控制或扭轉社會變革的一波波巨浪所帶來的沖刷與顛簸。
原本依靠共同價值觀和某些最基本的社會信任維系起來的國家社會機制,面對新的變化似乎已無所適從,而不同社會群體間對社會變革接受能力與接受程度的巨大差異,則進一步導致了國際社會平衡機制的紊亂與失調,甚至一些原有的社會調節功能也幾近失靈。國家倫理尚且遭遇如此多的困難,更遑論“普世倫理”能解救眾生于水火之中?
當代愛國主義精神的價值彰顯確定愛為一種精神要素,意味著對每一個主體而言,被愛的經驗構成了參與共同體生活的必要前提。若無被愛的情感,倫理共同體的理念要獲得所謂內在心靈的再現形式是不可能的。作為國家倫理意識鮮明特征的愛國主義,應是公民與國家之間內在情感的一種自然流露,是彼此相互承認、密切認同的現實體現。
當代愛國主義首先表現為公民對國家的一種信任,并意識到“我的實體性的和特殊的利益包含和保存在把我當做單個的人來對待的他物\\(這里就是國家\\)的利益和目的中,因此這個他物對我來說就根本不是他物”,并且甘愿為國家犧牲和行動。其次,愛國主義還表現為國家作為一個自在自為的倫理實體所賦予公民的各種福利,表現為在公民之特殊物和國家之普遍物之間實現的統一,如此的相互和諧可以為愛國主義培育提供必要且充分的倫理供給。
\\(一\\)愛國主義表現為公民對國家身份的自覺認同
在古希臘,城邦是“為了要維持自給生活而具有足夠人數的一個公民集團”;“凡有權參加議事或審判職能的人,我們就可以說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城邦國家是公民生活的中心,公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城邦國家的利益,彼此的相互依存規定了公民必須對國家這一政治共同體的發展負責。任何公民都是國家的組成部分并與國家具有同一性,離開了他所屬的國家,其身份便無從確認。公民的國家身份認同便成為愛國主義的邏輯起點。在黑格爾看來,“由于國家是客觀精神,所以個人本身只有成為國家成員才具有客觀性、真理性和倫理性”,“成為國家成員是單個人的最高義務”。廣泛的國家認同有助于激發公民普遍的責任意識,形成團結、忠誠的愛國主義精神,從而提高國家凝聚力。然而在現實社會中,公民往往置家庭成員身份、職業身份于更重要的位置,對國家身份的自覺認同度相對較弱。特別是當一個落后國家的人移居發達國家或地區時,他在接受了后者先進的文化與價值理念之后,會自覺不自覺地融入后者之中,改變自己的信仰,放棄原先的國籍,加入新的國籍。國籍在一定意義上成了公民國家認同的代名詞,而公民對國籍的放棄也就意味著他放棄了對自己國家的那份良心,即“主觀自我意識絕對有權知道在自身中和根據它自身什么是權利和義務,并且除了它這樣地認識到是善的以外,對其余一切概不承認”。除了國籍的放棄外,國家認同度衰退的另一表現是對本民族文化自卑感的蔓延。在中國,一個典型的例子便是對漢語的尊重遠遠遜于對英語的注重。海德格爾曾說,“語言是文化的家園”。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丟失了自己的文化陣地,連最親切的母語、最傳統的民族文化都置之腦后,一味跟風,并標榜國際化的文化趨同,這是極其危險的。
當中國人漠然不識古代漢語、不用或用不好現代漢語之日,便是諸多中國文化觀念薪火失傳之時,如若任其蔓延,將是國家和民族的悲哀。
\\(二\\)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是愛國主義彰顯的先決基礎
如果說公民的國家身份認同是愛國主義精神彰顯的倫理前提,那么在公民和國家之間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相互統一則是實現愛國主義的重要條件。長期以來,人們總把愛國主義視為一種單向的倫理趨動,是對公民向國家作出承諾與奉獻的現實要求。而一旦本真的愛國主義遭遇歪曲或綁架,公民就會失去對國家的信任,久而久之,愛國主義的精神家園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事實上,國家在實現其自身價值的過程中應兼顧個體公民的倫理需求,并確保相互間倫理關系的順暢發展,實現相互間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在與國家的關系中,公民必須把自己的利益緊密地融入到國家的整體利益中,并以追求國家的利益為最終目的。與此同時,國家也應充分滿足公民的需求,使“個人的單一性及其特殊利益不但獲得它們的完全發展,以及它們的權利獲得明白承認,而且一方面通過自身過渡到普遍物的利益,他方面它們認識和希求普遍物,甚至承認普遍物作為它們自己實體性的精神,并把普遍物作為它們的最終目的而進行活動”。這樣,國家這一普遍性既成為公民個體特殊性的發展極端,同時又使它回復到實體性的統一,進而在主觀性的原則自身中保存著特殊性與普遍性的統一,換句話說,“國家的力量在于它的普遍的最終目的和個人的特殊利益的統一,即個人對國家盡多少義務,同時也就享有多少權利”。義務和權利的結合表現為:國家所要求于個人的義務,也直接就是個人的權利,因為國家無非就是自由的概念的組織。個人意志的規定通過國家達到了客觀定在,而且通過國家初次達到它的真理和現實化。因此,只有正確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倫理關系,公民“對自己自由的確信才具有真理性,也只有在倫理中個人才實際上占有他本身的實質和他內在的普遍性”,從而達到個人與國家共同的可持續發展,愛國主義這種倫理精神也才能得到彰顯和弘揚。否則個人會一味地謀求權利而忽視他應盡的義務,而一旦權利沒有得到滿足,對善的沖動往往會變成對惡的沖動。一旦善惡界限不清,他就會盡自己的所能為攫取最大的私利而忘卻應盡的義務,直至喪失道德與倫理。對于公民而言,其個體的“特殊利益不應該被擱置一邊,或竟受到壓制,而應同普遍物符合一致,使它本身和普遍物都被保存著”,在履行義務的過程中,他作為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得到了保護,他的特殊利益得到了照顧,他的實體性的本質得到了滿足,在此基礎上,他“找到了成為這一整體的成員的意識和自尊感,就在這樣地完成義務以作為對國家的效勞和職務時,他保持了他的生命和生活”。
這種尊嚴會產生出強大的精神支撐,從而激勵著公民對國家的義務感和使命感。
\\(三\\)愛國主義以責任擔當為價值取向
康德曾把責任在道德生活中的功能歸納為三個“命題”:第一個命題是只有出于責任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行為的道德價值不取決于行為是否合乎責任,而在于它是否出于責任。人的同一行為可以有不同的以至完全相反的動機,但只有出于責任,以責任為動機,才有道德價值。第二個命題是一個出于責任的行為,其道德價值不取決于它所要實現的意圖,而取決于它所被規定的準則。從而,它不依賴于行為對象的實現,而依賴于行為所遵循的意愿原則,與任何欲望對象無關。
第三個命題是以上兩個命題的結論:責任就是由于尊重規律而產生的行為必要性。一個出于責任的行為,意志應該完全擺脫一切影響,擺脫意志的對象,所以,客觀上只有規律,主觀上只有對這種實踐規律的純粹尊重,也就是準則,才能規定意志,才能使我服從這種規律,抑制自己的全部。
因此,責任是一切道德價值的源泉,合乎責任原則的行為雖不必善良,但違反責任原則的行為卻肯定都是惡邪,在責任面前一切其他動機都黯淡失色。
個體的責任有人類自然身份賦予的,也有其社會身份賦予的,因愛國主義而表現出來的責任則具有雙重來源。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有責任意識。責任意識的生成以行為者個體成為責任主體為先決條件,同時,責任意識的生成又能促使行為者個體在行動中自覺地擔當其責任主體的角色。
責任意識的提升自然而然地會過渡到責任倫理。
責任倫理是一種對行為及其后果的評價與擔當意識,它追問行為本身的善惡以及行為后果的良窳,它對人們主觀意圖之善惡抱有理性的懷疑,并否定一切以善的意圖虛飾的惡的行為。它要求人們必須為自己涉及他人和社會的行為作出交代和說明,必須承受與此行為相關的所有人對此種行為之正當性的審判和評價。
這是一個成熟的人所應具有的自我認知和價值判斷。
愛國主義是一種責任倫理。它的存在與發展既需要公民自身出于良心的對個體與國家共體之間關系的正確評估,同時也需要國家、社會乃至家庭等外部機制的倫理約束和倫理作為。它既包含著公民基于情感的本能式愛國表現,又蘊藏了公民基于理性的國家責任擔當。只有擁有責任信念的人,才能真正擔當起愛國主義的神圣使命。是否出于良心的都能擔當起責任呢? 真實的良心是希求自在自為地善的東西的心境,它表示著主觀自我意識絕對有權知道在自身中和根據他自身什么是權利和義務,并且除了它這樣認識到是善的以外,對其余一切概不承認,同時它肯定,它這樣地認識和希求的東西才真正是權利和義務。當然,“特定個人的良心是否符合良心的這一理念,或良心所認為或稱為善的東西是否確實是善的,只有根據它所企求實現的那善的東西的內容來認識?!?/p>
因此,區分好善與惡,辨析真實的良心和虛假的良心,從而在善與真實良心基礎上建立起“應然”與“必須”的責任倫理,才能最大可能地弘揚愛國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