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種子檢驗就是運用科學、先進和標準的方法對種子的質量行正確的分析測定, 判斷其質量優劣,評定其利用價值的科學技術。
一、種子檢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種子檢驗工作比發達國家起步晚, 技術落后,加之我國經濟發展速度存在區域性差距, 個別地方物質條件及意識水平相對滯后, 種子檢驗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改進、完善和提高。
1. 檢驗人員技術落后,沒有經過培訓考核,不具備檢驗員資格,無證上崗,身兼多職。根據《種子法》及相關配套辦法的規定, 種子企業檢驗室應配備不少于兩名經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員, 并具有相關專業的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檢驗工作三年以上,具備初級以上技術職務。
2.檢驗室條件落后。少數貧困地區或基層種子站仍在使用原始的舊儀器、舊設施,缺乏現代化的檢驗手段,檢驗室面積不足,人員不齊,設備不全,方法陳舊,意識落后,樣品保管不善。記錄檔案不全,有的無法正常開展檢驗工作。
3. 操作不規范,檢驗結果不可靠。
3.1 扦樣沒有代表性,扦樣是檢驗工作的關鍵技術,是檢驗結果正確與否的先決條件。扦樣的基本原則是具有代表性。而有的檢驗員工作不負責任,怕費事、圖方便,扦取樣品的頻率不夠,數量不足,導致結果不準確。
3.2 凈度分析不準。誤將空癟粒、裸粒穎果\\(如稻種中的米粒\\)、超過原來一半大小的破損種子及發過芽的種子當作雜質或其它植物種子。這樣檢測結果就是錯誤的。
3.3 測量水份不準。由于沒有烘箱或有烘箱怕麻煩,一般直接用水份測定儀測量水份, 而目前市場上常用的電阻式或電容 式儀器,其靈敏度都較差,使用前必須用標準法較正,否則容易產生誤差。
3.4 發芽試驗不準。數取粒數不隨機,設置重復不夠,參試總粒數不足要求。做發芽試驗的種子必須從經過充分混合的凈種子中隨機數取,通常以 100 粒為一個重復單位\\(大粒種子也可以 50 ?;?25 粒為一個重復單位\\), 總粒數必須滿足 400 粒。實際操作中,往往直接從倉庫取來的混合樣品種數取種子搞發芽,而且只做 200 粒,比如玉米種子 50 ?!?,水稻種子 100 ?!?。另外,在幼苗鑒定時只看葉不看根,只看出苗不看成苗。這都是違反規程的操作,所以結果會有誤差。
二、解決方法
1.大力推行種子認證,實現種子生產全程質量監控。種子認證制度是歐美發達國家控制種子質量的主要途徑,推行種子認證對保護農民利益,促進國際種子貿易,確保種子產業健康發展等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國開展種子認證試點工作已有多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我國種子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檢測機構承檢能力的逐漸增強和種子企業的質量意識不斷提高,應盡快成立法定種子認證機構,頒布適合我國國情的種子認證實施辦法,全面推行種子認證,促進我國種子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2.加強對種子檢驗人員的培訓考核力度,積極開展種子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培訓,不斷提高檢驗人員的素質和水平。結合全省種子檢驗員的考核,嚴格準入門檻,保證高素質的人員進入到檢驗員隊伍。引導企業選派懂專業、文化層次較高的技術人員從事種子檢驗工作;進一步完善種子檢驗員的繼續教育制度,通過建立長效的培訓機制,保證從業者能及時學到一些新的檢驗技術和方法,不斷提高檢驗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檢測水平。
3.建立和完善企業質量責任追究制和法人負責制。企業是種子質量的責任主體,是種子質量的直接責任者,種子質量出現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企業的信譽,而且會波及農業生產和社會穩定。為規范和約束種子企業嚴格依法開展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應引導企業簽署“種子質量承諾書”,由法人代表負責,將種子質量的責任落實到企業的相關人員身上,切實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按承諾內容抓好種子質量,推行“缺陷種子召回制度”,并對種子質量負責到底,保證農業用種安全。
4.加強種子質量標識管理,認真落實種子標簽制度。種子標簽真實制度是《種子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標簽是種子質量及相關信息的重要載體,應結合《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的規定貫徹實施,組織全省以種子標簽標識為主要檢查內容的專項行動,重點加強中小企業的行為規范及種子的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