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縣域學前教育財政經費配置是指一定數量的學前教育財政經費在城鄉之間、鄉鎮之間和學前教育機構之間的分配。這關系到湖南各區縣學前教育質量的提高和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各個群體的切身利益都會產生影響。財政投入是保障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在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維護學前教育公平,促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己經成為當前我省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導向。而學前教育財政經費的合理配置是學前教育均衡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如何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財政經費,促進我省縣域學前教育公平、均衡發展已是擺在各級政府尤其是縣級人民政府面前的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調查對象為湖南省各縣(區)幼兒園園長及所選縣(區)的學前教育專干。
(二)研究工具采用自編的學前教育財政經費配置情況調查表(分學前教育專干卷和園長卷)進行調查研究,問卷包括學前教育經費的來源、經費的投入兩大方面的內容。
(三)研究過程根據湖南各縣(區) 經濟發展程度,將各縣(區)分為發達地區、一般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三類,進行分層隨機抽樣。在各類地區抽取兩個縣(區),對學前教育專干及幼兒園園長進行問卷調查?;厥諉柧砉?205 份,回收率為 94.4%,其中有效問卷198 份(教育專干卷 6 份,園長卷 192 份),有效率為 96.6%,參與調查的幼兒園中,城市幼兒園 95所,農村幼兒園 97 所;公辦幼兒園 88 所,民辦幼兒園 104 所;發達地區 64 所,一般地區 71 所;欠發達地區 57 所。
二、財政經費配置的現狀分析
(一)2008-2012 年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
1.不同地區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總量統計從表 1 可以看出,近年來,在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上,各縣(區)的投入量總的趨勢都在逐步增長,發達地區在學前經費的投入上最多,其次是一般地區,欠發達地區的年經費投入量最少。
2.不同地區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人均值統計比較不同地區學前教育投入的人均值(投入總量 / 該地區人口總量),見表 2,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人均值在逐年增加,2011 年增幅達到 414%,其中,發達地區的增長速度最快,從 2008 年 0.89元 / 人到 2012 年 32.52 元 / 人。一般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差異不大。
3.不同地區幼兒園接受專項撥款的情況統計從問卷項目“您所在幼兒園近三年內是否收到專項撥款”的統計結果(見表 3)來看:幼兒園接收 專 項 撥 款 的 比 例 在 園 所 性 質 上 差 異 明 顯 ,54.41%的公辦幼兒園都接到過專項撥款,而這一比例在民辦幼兒園中僅占 19.35%.
(二)學前教育經費的來源情況
通過對 192 份幼兒園園長問卷進行分析,了解學前教育經費來源在各地區之間、在城鄉之間、在公辦和民辦之間的分布情況。將統計的百分比數據經過平方根反正弦轉換,對數據進行 F 檢驗和 t 檢驗。
1.地區差異
從表 4 中可以看出各地區學前教育各經費來源中,家長繳費在總經費中所占百分比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幼兒園自籌,這兩項經費是現階段學前教育經費的主要來源,地區之間不存在差異(P>0.05)。在各經費來源上,僅在其他經費的來源上,地區間存在差異(P<0.05),發達地區其他經費的百分比顯著高于一般地區和欠發達地區。
2.城鄉差異從表 5 中可以看出學前教育各經費來源在總經費中所占百分比沒有顯著地城鄉差異(P>0.05)。
對三類地區的城鄉差異進行比較,均無顯著差異。
3.幼兒園類型差異
(三)經費配置的合理性
從表 6 中可以看出,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在學前教育經費的來源上差異顯著,在總經費中所占百分比中,公辦幼兒園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地方政府撥款和主辦單位的撥款均顯著高于民辦幼兒園(P<0.01),民辦幼兒園的自籌經費百分比顯著高于公辦幼兒園(P<0.01),兩類幼兒園在家長繳費和其他來源上無顯著差異。
在調查的 192 份園問卷中,有 130 份問卷對學前教育經費配置的合理性進行了評價(結果見表7),其中,認為配置合理的有 25 份,不合理的有105 份,差異非常顯著(P<0.001)。且各地區的情況均是如此。在不合理的理由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投入分配不合理,尤其是民辦幼兒園獲得的投入較少;經費投入的總量不足;經費投入未按學生的比例進行配備等。
三、湖南縣域學前教育財政經費配置的特點
調查的數據顯示,近年來在湖南縣域學前教育財政經費配置上有良好發展的勢頭,各區縣對學前教育的重視程度增加,經費配置逐年穩步增長。2010 年 11 月 21 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以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工作。近五年來,湖南省各區縣的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都在穩步增長。尤其從 2011 年開始,增長速度大幅度提高。此外,學前教育經費專項撥款的實施,進一步改善了學前教育的教育教學條件。
當然,調查中顯示在縣域學前教育財政經費配置上也存在不足:第一,學前教育財政經費投入量低,在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中,湖南各區縣中來自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的撥款在總的經費來源中比例均低,發達地區為 11.13%,一般地區為4.83%,欠發達地區為 11.66%.第二,學前教育經費來源的主渠道單一,家長繳費和幼兒園自籌是各縣(區)最主要的經費來源,其比重均在 75%以上。第三,財政經費投入上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的差異明顯,對民辦幼兒園的經費投入量少。第四,在縣域學前經費配置的合理性上,大多數幼兒園管理人員認為經費的配置不合理。
四、湖南縣域學前教育財政經費合理配置的對策
(一)制定與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相關政策法規體系
在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上,美國通過立法保障投入,以保證國家對學前教育發展方向等的落實。而且,“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工業國家,其政府幼兒教育的財政投入一般占該國幼兒教育總經費的 40%左右”[1].在我國,國家對學前教育的重視逐步增強,通過了“學前教育三年 / 五年行動計劃”、“關于加大學前教育投入的意見”“學前教育經費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本[2],開始重視與規范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江蘇、北京、青島、廣州、上海等省市已實施了《學前教育條例》,為全國性的立法提供了經驗。2002 年 12 月湖南省教育廳也頒布了《湖南省學前教育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但總的來說,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國家層面專門規范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尚屬空白,現有學前教育投入的管理政策或條例也都比較陳舊落后,需要結合時代的特點加以改進和完善,建立新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相關政策法規體系,以確保學前教育財政經費投入的法律保障與剛性約束。
(二)加大學前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力度
經濟學的研究顯示,“不同層級教育投資的社會收益率有所不同,層級越低,教育投資的社會收益率越大”[3].由此可見,學前教育的投資在各級各類教育中社會收益率最大。但政府投入在學前教育經費來源中的比重并不高,投入不足是目前我國學前教育面臨的問題之一。為此,各級政府應制定關于學前教育投入的具體措施,如規定政府在學前教育經費中承擔的比例及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生均標準等。例如,龐麗娟曾提出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應不低于 7%.2012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實施《青島市扶持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公辦幼兒園、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村(社區)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市本級和各區(市)按照 650 元 / 生 / 年的標準予以撥款,以后年度根據財力情況,逐步提高標準”.這些建議與做法值得進一步研究與探索。
(三)促進學前教育投入來源多元化
調查的數據顯示,學前教育經費的來源主要為家長繳費和幼兒園自籌兩個渠道,所占的比例超過 75%.其來源結構較為單一。為確保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均衡性,國家和政府在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上可采用不同的途徑,使教育投入的來源結構更多元化。首先,投入形式可以多元化,除了現金投入外,還可以采用稅收優惠、實物資助等間接投入方式;如在韓國,免稅法和收入稅實施條例規定了政府對學前教育機構給予稅收優惠的間接財政支持[4].其次,調動社會和家庭參與學前教育的積極性。鼓勵規范的社區管護中心、家庭日托機構的開設。再次,在一定范圍內可以繼續鼓勵捐資辦學補充學前教育經費的來源。最后,可以設置一些補償性的援助基金,對特殊地區或特殊園所給予補償性的援助,如提高師資待遇,給予定期的人力或物力上的支持??傊?,學前教育投入應形成以中央政府為主導、地方政府為核心,社會、家庭等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學前教育投入立體體系。
(四)提升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公平性
“國十條”明確了學前教育的性質定位和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則?!捌栈荨钡膬群瓚斒恰啊疄榱艘磺泻⒆?,要使每個孩子能夠平等地共享公共學前教育資源”[5].我國傳統的以基數加增長方法計算投入水平、按財政編制、以撥款形式重點投入教辦園和少數機關園的財政投入方式已受到社會各界相關人士的批評。促進學前教育經費投入跨地區、跨園所的公平性是改革與完善經費投入的一項重要工作。首先,要在不同區域之間、在城鄉之間、在不同類型的幼兒園之間進行資源的合理配置,尤其要重點關注農村地區和經濟相對落后地區,實現區域平衡,促進學前教育有質量的普及。在經費的使用上,要重點關注弱勢群體,如留守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等。政府可通過家庭津貼、學費減免、發放幼兒教育券、稅收優惠等政策來減弱不均衡發展的趨勢。例如美國,采用排富原則,優先安排來自低收入家庭、有就學特殊需要的幼兒就讀公共托幼機構和補償教育項目,而將上、中層家庭、對幼兒社會教育需要不迫切的家庭的幼兒“擠”到私立的、收費較高的托幼機構[8].2011 年南京市出臺政策,從當年秋季學期開始安排 3.4 億元資金發放“幼兒助學券”,每人每年 2000 元,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也被納入其中。其次,政府還要重視對民辦幼兒園的投入。本次的調查數據顯示,民辦幼兒園獲得的經費支持明顯低于公辦幼兒園,而民辦幼兒園是目前我國發展學前教育事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與補充。財政部、教育部決定自 2011 年起,中央財政設立“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扶持普惠性、低收費民辦幼兒園發展,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與發展態勢。顯而易見,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的投入,促使其健康與快速地發展,是彌補公共學前教育資源不足,推動整個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的明智與得力的舉措。
參考文獻:
[1] OECD data.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 in TheUnited States of America[EB/OL].( 2003-5-14):18-25.
[2]龐麗娟。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應不低 7%[N].人民政協報。2011-03-02(B6)
[3]馬俊峰。從價值哲學角度理解和審視社會公正問題[J].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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