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2005年編制的《白洋淀蓄滯洪區建設規劃》評估,白洋淀在設計水位10.5m時,棗林莊樞紐最大出流2050m3/s。但自2005年至今白洋淀內非法圍埝及其他違法設施建設有了明顯增加;趙王新河河道內堤埝、高稈作物、樹障嚴重阻水;周邊水利工程設施日漸老化,尤其是白洋淀出口棗林莊樞紐混凝土工程、機電設施等存在嚴重老化情況。因此當白洋淀在設計水位10.5m時,棗林莊樞紐最大泄流應不會達到2050m3/s,勢必對白洋淀洪水調度,乃至整個大清河系洪水調度產生巨大影響。
1.基本情況
白洋淀是大清河流域中游緩洪、滯瀝的大型平原洼淀,承接潴瀧河、唐河、府河、漕河、瀑河、萍河、孝義河及白溝引河洪水,經調蓄后由棗林莊樞紐控制下泄。白洋淀淀內總面積366km2,東西長29.6km,南北寬28.5km,滯洪水位10.5m,相應蓄水量10.7億m3。地貌景觀以水體為主,水域間有葦田、臺地、村莊,三者交錯,淀內高程一般在5.5~6.5m,村基高程一般在9.5~10.5m。白洋淀及其周邊滯洪區行政劃分屬保定市的安新、高陽、雄縣、容城和滄州的任丘市,共涉及229個行政村,約40萬人。
2.白洋淀防洪建設現狀
2.1周邊堤防建設現狀
白洋淀四周堤防環繞,東有千里堤,北有新安北堤,西有障水埝和四門堤,南有淀南新堤,堤防總長202.62km。周邊堤防均存在高度不夠,斷面矮小等問題,堤防超高不能滿足設計要求。
2.2白洋淀內建設現狀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類活動對白洋淀的影響越來越明顯,人們大量的在白洋淀內無序開發、亂挖濫建,建設了大量的圍埝。以及由此引發的大量林木種植、農作物種植等連鎖問題已嚴重改變了白洋淀行洪規律,對白洋淀蓄滯洪能力,特別是對中小洪水的影響不容小視。
2.3棗林莊樞紐工程設施建設現狀
棗林莊樞紐是白洋淀出口唯一的控制性工程,1999年對樞紐進行除險加固,但樞紐主體工程并未進行處理。
近幾年在對工程進行檢查時發現,二十五孔閘機架橋閘墩上部與T梁底部連接處部分混凝土出現裂縫、剝落現象,甚至出現了露筋;所有閘墩混凝土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紋。在高水位蓄水狀況下,閘室抗滑及防滲穩定已不能滿足規范規定的要求。鋼閘門中下部銹蝕嚴重;二十五孔泄洪閘啟閉機陳舊、電動機老化,已不能確保正常運用。
2.4其他建設情況
白溝引河原設計目的是為了防止泥沙淤積東淀,但卻給白洋淀帶來了較為嚴重的泥沙淤積情況,白洋淀上游各河入淀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泥沙淤積及其他阻水情況。白洋淀出口趙王新河河道內堤埝、樹障等嚴重阻水,使洪水下泄不暢。淀內開卡行洪通道已長滿蘆葦造成閘前供水不足,導致棗林莊樞紐泄流達不到原設計能力。
3.建議及治理措施
3.1對白洋淀淀區內違法建設進行綜合治理
雖然在2006年白洋淀違法清理整頓過程中對部分違法建設做了防洪評價,并采取或正在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非法圍埝也正在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但并未起到積極效果。白洋淀內非法建設及筑埝行為日趨嚴重,從個體到整體,已漸成規模,嚴重影響了白洋淀的蓄滯洪能力及防洪安全。因此應對淀區內非法建設、圍埝依法進行清理,對白洋淀進行綜合整治。協同相關部門積極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白洋淀防洪的影響,并建立一套完善的長期有效的管控體制,加強管理力度,理順管理體制,從根本上徹底解決白洋淀違法建設現狀。
3.2對白洋淀周邊堤防進行治理
白洋淀周邊千里堤、新安北堤、障水埝、四門堤及淀南新堤,運用至今雖然經過幾次復堤加固,但沒有經過系統治理,依然存在堤防高度不夠,斷面矮小等問題,周邊堤防均不能滿足白洋淀防洪設計要求。近年對白洋淀千里堤部分堤段險工進行了除險加固,但堤防并未加高,仍無法滿足白洋淀防洪要求,其余堤防近幾年未進行過相應的加固。應加快對白洋淀周邊堤防的綜合治理進程,按《大清河水系防洪能力評估報告》成果對周邊堤防進行復堤加固,已滿足白洋淀防洪設計要求。
3.3加快對棗林莊樞紐加固、維護進程
棗林莊樞紐在大清河系洪水控制調度運用中發揮中樞的作用,樞紐由二十五孔泄洪閘、四孔節制閘、100t級船閘和趙北口溢流堰等建筑物組成,設計泄洪能力2700m3/s。樞紐建成至今已近50年,工程存在嚴重老化現象,應由權威機構對棗林莊樞紐防洪能力進行綜合評估,以確定它對白洋淀洪水的整體影響程度,并制定相應的《防洪應急預案》。加快對樞紐病險部位的加固、維護,確保工程安全運行,滿足工程設計要求。
3.4加強對白洋淀上下游河道的治理力度
對白洋淀上游入淀口河道淤積實時進行清理,確保上游洪水順暢入淀。對淀內開卡行洪通道內的蘆葦及時進行滅葦。加強對白洋淀下游趙王新河的管理力度,依法清楚樹障、堤埝等阻水構筑物,恢復河道行洪能力,確保洪水順利下泄。